按照《河北省2017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要求,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以下40名考生(男、女各20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名单如下:
(男)王子康 王东 王可意 毛志东 刘佳 许宁宁 刘品铄 吕志高 孙将 乔远方 任向波 杨景智 宋志桐 陈司佳 张宇 赵永鹏 侯硕 徐国凯 崔建伟 褚文浩
(女)马瑞雪 王子薇 王圣迪 王羽 付新新 冯佳 刘丹 米甲丽 杜丹丹 李雪薇 李昊 李雅琪 张献 张帆 张杨 张桂珠 赵婷 郭天资 徐彩云 韩霜
7月11日(星期三)—7月14日(星期五),请以上考生准备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资格审查材料:1、中共党员证明材料。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4、个人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如人事档案派送至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电话告知,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调取;未派送至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请于7月13日(星期四)—7月14日(星期五)到指定地点开具调档函,由本人到档案所在地调取。5、“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月17日(星期一)—7月21日(星期五),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选聘资格。
开具调档函和资格审查地点:廊坊市第一实验中学(廊坊市广阳道300号)行政北楼423房间。
联系人:杨博 联系电话:0316-2339317,13131600898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