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公安局循环化工园区分局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突出对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采取公开招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招聘交通辅助人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考虑到公安交通管理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条件为:男、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招聘对象为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后出生),退伍复员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的年龄限制可放宽至35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工资:实发1980元/月人,单位另行缴纳五险。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路海悦天地B座903
联系人:沈彦飞 18132073666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6日
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复员退伍军人和警察院校毕业生符合放宽条件的须出具相关证明和材料。
3、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市公安局循环化工园区交警大队院内集合进行面试。
4、政审及体检:对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岗前培训及聘用:招录人员报到后统一开展岗前培训。同时,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清退。试用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400元/月。试用期满按照1980元/月发放。
附件下载: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录用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