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公安机关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河北雄安雄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计划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县外应聘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为:
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7日上午9:00—1月29日下午17:00。
(二)报名网址:http://47.93.30.137:9797/
(三)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小二寸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MB)。上传附件内容要求: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身份证、退伍证。(证件需合并为一张PDF格式扫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四)资格初审合格,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下午3:00。(缴费设置为网银支付,支付时备注好报名人身份证号。)
(五)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
三、招聘程序
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时间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③男子10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如下:
体能测试项目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全部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并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限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2:1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内容: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5天(含节假日)。
对体检、政治考察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两年,雄县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合同期满,经雄县公安局考核合格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聘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比照本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岗位津贴、值班加班补贴、绩效等根据工作实际考核情况发放,最高1000元每月。
统一发放帽类、服装类、鞋类等四季辅警服装及标识,单位可提供食宿。
本公告由河北雄安雄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312-6150261。
原文标题:30名!雄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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