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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保定法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人公告

未知 | 2024-09-0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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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法医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统一集中招聘、依法依规原则;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原则;实行统一招聘,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护理专业:4人,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职业证书。

  2、检验专业:1人,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职称以上,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3、影像专业:1人,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4、口腔医生:1人,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职业证书。

  5、行政人员:1人,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医学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水平或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条件等,专业审核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

  5、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拟招聘人员通过试用期,正式入职后与保定法医医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各项薪酬福利待遇将按照有关政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2日(含周六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商务中心5楼502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本人近期彩色(蓝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拟应聘岗位条件等,按报名程序和方法进行报名。

  2、每人报名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报名。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通过审核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200元现金(报名成功后不予退费),该费用由河北众安帮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收取。

  5、咨询电话:0312-6770369 18931699365

  (三)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试流程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②面试,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式测试并打分,满分100分。

  ③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

  2、注意事项

  参加笔试的考生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

  (三)体检

  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拟招聘人员在保定法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及聘用

  1、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等额递补。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者应及时报到试工,无正当理由逾7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辞聘。

  六、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笔试及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时间待定,以保定法医医院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请随时关注。

  七、补充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完整准确提交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在招录过程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步骤的,视为主动放弃。

  (三)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保定市法医医院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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