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保定职业技术学院专职辅导员及教师选聘89人公告
(一)思想政治课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凡有学校工作经历的,近五年师德考核需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党校在职学历学位除外)。
8.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9.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截止2021年9月1日前,已担任公办高职院校专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专业不限。
(二)专职辅导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凡有学校工作经历的,近五年师德考核需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教授职称或正高级政工师或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党校在职学历学位除外)。连续担任公办高职院校专职辅导员满10年以上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本科学历。
8.具有3年以上公办高职院校工作经历(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三)专业课教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凡有学校工作经历的,近五年师德考核需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党校在职学历学位除外),且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
7.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四)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
本次选聘计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如上,如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公告原文链接:https://he.huatu.com/2022/0103/1242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