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全区行政和全额事业编制在岗人员(不含一线教育、医务工作者)
二、选调条件
1、在编在岗行政编制和全额事业编制副科级以下人员,干部身份。
2、年龄要求: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1月前参加工作)。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管理类、工程类、农林类、畜牧类、水利类、交通类专业毕业的优先。
4、2016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5、身体健康。
三、选调人数
公务员岗位 2名(男、女各1名)
事业单位管理岗8名(男、女各4名)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为 2018年1月22日至1月24日,报名人员统一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办公室报名(电话:8624466),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行政审批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相关事宜。
3、选调方式方法。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方式方法。
①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人数的,直接采取考核的方法确定拟调人选。考核采取个别座谈、查阅档案、征求工作单位意见的方式进行。
②报名人数高于选调人数的,采取聘用第三方机构面试方式确定拟调人选。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综合考量报名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情况。
4、办理调动手续。拟调人选名单在冀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共7天。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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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水市冀州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