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2020河北保定人民检察院书记员招聘报名入口(已开通)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保定市检察院书记员报名专题(http://221.192.132.188:85/)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至9日9:00至17:00。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2:00。
3、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然后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牢记。
(4)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标准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报名信息,或放弃本次报考。 “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并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可适时再次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予以确认(报名是否成功以系统显示状态为准),以免影响报名及考试。
(6)审核通过后,考生可通过支付宝扫码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特殊情况报名考务费可减免,减免对象及办法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技能测试结束后到考点办公室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请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及时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