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
2024年3月2日9:00——11:00
(二)笔试地点
雄安容和红杰初级中学(由南门进入)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富家路与乐安街交叉口东北160米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4年2月28日17:00——2024年3月2日9:00
二、笔试要求
(一)注意事项
1.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请考生提前60分钟到场。开始考试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2B铅笔、橡皮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以外,严禁将手机(不论开机或关机)等通讯设备及电子产品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按监考人员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根据监考统一口令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准考证上不准书写任何信息。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
9.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11.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8日
原文标题: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ixczk.com/index.php?m=&c=Jobs&a=zk_company_index&id=20926&artId=642&exam_batch=61